责任督学对我校“五项管理”进行专项督导
日期:2021-06-22 09:38:20 浏览量:55
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“五项管理”督导的通知》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“五项管理”督导的相关要求,2021年6月21日下午责任督学胡建东、张明龙对我校执行“五项管理”规定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。两位督学走校园,看微信推送、新闻报道,对照相关要求仔细查看了我校执行“五项管理”规定情况。我校认真贯彻严格执行“五项管理”规定,创新工作思路人性化管理得到了两位督学的充分肯定。分管副校长卢卫忠陪同督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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